近日,湖南省多地交通管理部門加強了對車內裝飾用品的檢查,對違規放置物品的司機處以50元罰款,提醒廣大車主注意合規使用汽車裝飾。
一、違規物品清單及處罰依據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六十二條規定,駕駛機動車時不得在車內懸掛、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。湖南交警在執法中發現,部分司機在車內放置以下常見違規物品:
1. 前擋風玻璃處懸掛大型平安符或裝飾掛件;
2. 中控臺放置毛絨玩具、香水座等高大擺件;
3. 后視鏡上附加過長的珠串或裝飾物。
這些物品容易遮擋駕駛員視線,尤其在轉彎或變道時增加安全風險,因此執法人員對違規車主統一處以50元罰款,并要求立即移除。
二、真實案例警示
長沙一位車主因在擋風玻璃內側粘貼卡通貼紙和懸掛平安符,被交警在路口檢查時查處。該車主表示:“本以為只是裝飾,沒想到會被罰。以后會注意不影響駕駛安全。”類似情況在衡陽、株洲等地也有發生,部分車主在繳納罰款后感慨:“小裝飾可能釀成大隱患,罰款事小,安全第一。”
三、安全裝飾建議
為兼顧美觀與安全,專家建議:
- 選擇扁平化、低高度的裝飾物,避免放置于駕駛視野區域內;
- 使用專用車載手機支架,而非隨意放置電子設備;
- 后窗平臺不堆放雜物,確保后方視線清晰;
- 優先選擇功能性飾品,如符合標準的遮陽板收納袋。
四、結語
罰款不是目的,而是為了督促司機消除安全隱患。湖南交警呼吁廣大車主自覺遵守交通法規,定期檢查車內物品擺放,共同營造安全的行車環境。記住:安全駕駛從細節開始,一個小小的裝飾品也可能成為交通事故的誘因。